《表6 互联网销售药品易出问题环节调查》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本着“线上线下监管一致”的要求,药品互联网交易也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针对互联网交易的特点,特别是对销售方储存环节、消费者售后维权环节、处方核对环节、物流配送环节应进行详细规定,相关问题及选项分布见表6。
图表编号 | XD0012676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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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20 |
作者 | 段文海、郭惠金 |
绘制单位 |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