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在籍投票的适用方式》
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不在籍投票制度(Absentee Voting)产生于西方,亦称缺席投票、方便投票,本质是一种选举投票制度,指选民在投票日当天,如果因特殊原因不方便或无法到户籍地投票所亲自投票,可事先向选务机关申请以其他方式投票(如表1所示)。目前全世界有90多个国家与地区实行此制度,如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5]不在籍投票是西方选举政治发展下的产物。西方选举政治发展的主题是扩大选举权,其路径是逐步取消选举限制,从实现平民选举权、妇女选举权、放宽选举年龄限制等向普选制发展,如今发展为实现不在籍选民的选举权。从政治参与理论看,不在籍投票的意义是方便民众投票,扩大政治参与,维护政治平等。政治参与理论主要从政治权利(Political Right)和政治权力(Political Power)两个视角分析民众参与政治的路径。[6]不在籍投票属于政治权利视角下的政治参与,以选举权为核心,保障不在籍选民的投票权、参政权,提高投票率。以台湾地区为例,在陆台胞、台商就属于不在籍选民,不在籍投票可以扩大这部分群体的政治参与。但需注意,因为不在籍投票扩大了民众的政治参与,影响了选民的投票行为,所以会影响选举结果、政党的竞选方式以及选举策略,甚至造成政局变动。这其中掺杂了政党斗争下的政治算计与选举考量。
图表编号 | XD00124524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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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1 |
作者 | 彭兴智、张文生 |
绘制单位 |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