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部分天津公私营业机关城防工程摊款分配表(1947年)(1)》

《表3 部分天津公私营业机关城防工程摊款分配表(1947年)(1)》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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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的天津商人与政府摊派(1946-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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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上看,摊派具有明显的军政特征。从光复之初的欢迎国民党军及慰军劳军,到城防工程费及粮饷物资,主要是支持国民党政府及军队发动内战之用。随着战事的进展,城防费成为最为主要的摊派项目,货币是主要的摊派形式。此外,还有众多摊派名目,如属于慰军劳军的就包括有志愿兵生活补助费、春节劳军款、慰问伤患官兵、中秋劳军等。城防费的摊派持续时间长,数额最为巨大。就摊派的机构来看,天津市政府、天津警备司令部、天津驻军均可发布指令。在程序上,基本都要呈报政府批准,政府则主要根据军方需求来发出摊派令。在战时秩序下,军政机构加强了对商人团体的统制,更重视发挥其组织整合及协助行政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