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土地托管与土地流转所需费用比较(一年两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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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托管的研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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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需由经营主体垫付资金,“-”表示需由农户垫付资金;流动资金和其他费用分别按照农资购买费用和农业生产管理费用总额的50%计算。

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在培育和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各自发挥着积极作用。比较而言,土地托管模式在降低适度规模经营门槛方面优势更加明显。以流转100 hm2耕地进行粮食生产为例,每公顷每年流转费10 500元,100 hm2需一次性支付农户流转费105万元。此外,土地流转后土地经营者还需要支付化肥、种子、农药、生产管理费每公顷约10 881元,需要预备流动资金以及各种不可预见其他费用每公顷约5 440元,换算下来流转100 hm2耕地需要年度一次性投入约268万元,资金量巨大。由于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一旦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粮价行情下跌,经营主体还可能赔钱。与土地流转需要经营主体事先垫付大量资金不同,土地托管不仅不需要支付土地租金,农民还要事先预付一部分服务费用给托管方。以托管100 hm2耕地,每公顷托管费6 000元计(按全程托管,收取平均托管费的50%计),托管方需要准备的各项费用扣除前期收取的托管费用,每公顷前期需要投入10 321元,全年实际需要投入4 321元,托管100 hm2耕地实际需要投入约43万元(见表3)。二者比较,土地托管模式大大降低了新型经营主体从事规模经营的门槛,使更多的新型经营主体有更充裕的资金投入农业生产和技术更新,有利于推动适度规模经营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