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规划补偿案中裁判结果》
分析样本的统计结果表明(见表3):近10年来,规划补偿司法案例以程序结案为主,但也存在实体结案的情况。起诉或诉讼请求没有获得支持的案件占总数的81.18%。样本案例中,绝大多数案例是依据《城乡规划法》第50条请求撤销某项行政许可或确认某项行政行为违法,真正涉及到适用该条款进行补偿的案例共7个(2),占总数的9.09%,最终获得补偿的案例仅1个(3)。《城乡规划法》第50条虽然明确承认因合法规划修改可以提起补偿请求,但实践中真正援引该条款提起补偿请求的情况并不多见。该条款更多的是被用于确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即通过规划变更申请是否采取听证会、座谈会等程序要求来判断是否存在行为违法。
图表编号 | XD0012051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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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2.01 |
作者 | 朱冰 |
绘制单位 | 同济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