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规划补偿案件类型:城乡规划补偿的功能落空与制度实现》
分析样本的统计结果表明(见表1):近10年来,规划补偿司法活动以行政案件为主,共69例,占总数的89.61%,将近9成的规划补偿是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救济;但样本中也有民事案例,共8件,占总数的10.39%,仍然有1成的规划补偿是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救济。这说明《城乡规划法》第50条的规划补偿请求,在司法实践中事实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救济方式,主要适用行政诉讼,也存在适用民事诉讼。
图表编号 | XD0012062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2.01 |
作者 | 朱冰 |
绘制单位 | 同济大学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