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0 异质性检验二:企业规模异质性》

《表1 0 异质性检验二:企业规模异质性》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税收优惠、创新产出与创新效率——基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证检验》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显著;括号内为t值。

不同规模企业的研发资源、研发动机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同,对加计扣除这一税收优惠政策的敏感程度也不同,间接影响加计扣除政策的激励效果。鉴于此,本文根据企业规模的样本中位数将总样本划分为大规模企业和小规模企业两组样本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见表10所列。可以看出,在大规模企业组中,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使得企业的创新产出和创新效率平均提升了0.149 9和0.440 7个单位,且该影响在5%水平上显著。而在小规模企业组中,交互项对企业创新产出和创新效率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029和0.263 1,均不显著。以上结果表明在不同规模的企业中,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效果存在差异,即加计扣除政策更能提高大规模企业的创新产出和创新效率,但对小规模企业的激励效果并不明显,假设3得到验证。这可能是因为大规模企业更注重企业的长期发展,期望通过开发新产品、新专利提高发展质量,因而在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下企业更有动力增加研发投入等长期投资,进而提高企业创新产出和创新效率。而小规模企业受制于市场研发经验匮乏和管理流程尚不完善等问题,难以承担较高的研发风险,加计扣除政策节约的经营现金有限,导致其政策效果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