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 城市人口规模异质性的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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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评选与环境污染治理:一项准自然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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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于篇幅,表11中只列出了特大城市的R2值和F值。大城市的R2值分别为0.0414、0.1696、0.1461和0.4467,F值分别为15.6658、72.9547、65.2823和193.3391,均在1%的水平下显著。中等城市的R2值分别为0.0412、0.1691、0.1457和0.4458,F值分别为15.4578、74.0463、65.8057和195.3

2014年,国务院以国发(2014)51号印发了《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城市人口规模为标准将城市划分为五类,分别为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1)按此标准,本文在DID方法的基础上进行分组回归,表11报告了人口规模异质性的检验结果。其中,特大城市的环境污染改善程度明显大于大城市和中等城市。原因可能在于,城市规模越大,其包括财政支出在内的可调配资源越雄厚,从而可以保证有相对丰富的资源用于“文明城市”评选。此外,以工业烟尘为被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均不显著。审视中国城市环境污染的情况可以发现,工业烟尘造成的污染在2003年左右趋于稳定,在2005年达到最高峰以后开始迅速降低,这表明,随着我国对工业环境污染物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工业烟尘排放情况已有明显好转。上述结论验证了本文的假说2,即“文明城市”评选的减污效应因城市人口规模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