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异味浓度主观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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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卷烟味去除效果的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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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味主观评价法是指通过人的嗅觉对异味给出有关浓度、强度、持久性、愉快-不愉快度、气味品质、气味的味觉和感觉等方面的特征或文字的描述。评价过程中,测试者应双手带上干净的手套,迅速将经过除味清洁程序处理后的异味样块,放入容量为500 m L的无味密闭具塞三角烧瓶中,静置30 min。然后打开具塞三角烧瓶,用镊子取出样品靠近鼻孔,仔细嗅闻样品上的气味,参考ISO 17299—2014,根据异味浓度对样品进行评价,按表1记录异味浓度等级。等级越高,说明臭味浓度越强。主观评价过程应在温湿度适宜且没有异味的房间内进行,且由3位经过培训的测试者分别进行评级。在嗅辨测量期间,测试者不得与其他人就选择的结果进行交流。若2人以上测试人员评级结果相同,则以多数人评级结果作为异味浓度等级;若3人评级结果均不相同,则重新测试。以至少2名检测人员一致的评价结果,作为异味检测的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