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欧盟新循环经济行动计划的四大行动主要措施》
四大行动方面按照全生命周期阶段划分,包括产品设计和生产、产品和服务消费、废弃物管理、资源再生(表4)。在设计和生产环节,修改完善生态设计指令,将产品可修复性、耐用性、循环和升级能力等要求纳入进去,利用经济手段和技术目录鼓励企业生态设计;在消费环节,通过技术、标准和税收政策鼓励消费者使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易修复耐用的产品和服务,支持“卖服务取代卖产品”的共享经济和数字化经济等消费模式创新;在废弃物分类、回收、最终处理环节,制定更高的废弃物循环利用目标,通过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让生产企业更多承担废弃物分类和收集系统的运行费用,在把握废弃物管理的优先序基础上优化废弃物收集和管理体系,向有价值的废弃资源能够更多循环进入生产系统的目标改造;在资源再生环节,通过制定标准、修改条例、加强政府采购、建立相关信息系统等方式打破再生原材料在定义、技术、标准、市场等方面的应用和交易障碍。
图表编号 | XD0011673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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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5 |
作者 | 谭琦璐、康艳兵、赵盟 |
绘制单位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