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高团队预期而低项目预期的孵化定位:团队孵化企业的典型证据分析》
(2)团队孵化企业(incubated entrepreneurs)。孵化器对于高团队预期而低项目预期的新创企业的孵化定位为团队孵化企业(典型证据见表6)。从团队预期来看,孵化器判定此类新创企业的创业者素质较高且具备技术和管理人员,如创业工坊董事长对卓云科技刘庆旭及其团队的评估;从项目预期来看,此类新创企业的创业项目存在创新性不足或市场成长空间有限的问题,如创业工坊总经理对两吨科技智慧楼宇项目成长空间的判定。基于此,对于团队孵化企业,孵化器重点为其提供商业推广服务,帮助其加速实现商业化运营并获得稳定的经营性收入,以期望团队孵化企业被成熟大企业作为补充性业务单元收购。而在此过程中,孵化器同创业团队核心人员建立良好关系,以期对该团队在未来连续创业中的优质创业项目进行持续孵化,如创业工坊凭借自身在大连地区与高校的良好关系帮助卓云科技进行市场对接。
图表编号 | XD0011461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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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30 |
作者 | 韩少杰、吕一博、苏敬勤 |
绘制单位 |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