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城市开发边界内外利益统筹及平衡机制》
资料来源:北京、上海、广州各城市总体规划已有成果,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2016]13号)。
鼓励地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开发权转移等配套政策和市场化手段,以优化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对于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应实施严格的刚性管控措施,红线内已有建筑建议优先纳入补偿安置及清退名单,对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复垦,转变为生态或农业用途,腾出“存量土地开发权”(即建设用地指标)。国内部分城市制定了城市开发边界内外利益统筹及平衡机制(表3)。下一步应鼓励各地方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积极制定财政、产业、生态等综合配套政策来保障和推动城镇开发边界外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的实施;建立边界外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与边界内新增建设用地的清退挂钩机制,以城乡统筹的思路推动“边界管控”的有效实施。
图表编号 | XD001132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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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01 |
作者 | 王玉虎、王颖、叶嵩 |
绘制单位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