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加强针对全域空间规划管控体系的地方实践》
《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中提出要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探索空间规划立法。以总规改革为契机,未来需进一步明确空间规划体系的构成、各层级空间规划的地位和作用,理顺空间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管体制机制。参考国内已有部分城市实践,加强针对全域空间管控体系的立法保障(表5)。一方面,建议适时修订《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三区三线”的划定和管控要求;另一方面,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建立以“三区三线”为核心的全域空间管控制度,特别是研究和出台城镇开发边界、城镇空间、生态控制线等具体划定管控办法及实施细则。有条件的地方还应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控制线的法律地位、效力及修改调整程序。
图表编号 | XD0011325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6.01 |
作者 | 王玉虎、王颖、叶嵩 |
绘制单位 |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