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西藏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分区体系》
根据保障自然生态安全和维护人群环境健康两方面的基本功能,统筹考虑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布局,将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划分为自然生态保留区、生态功能保育区、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聚居环境维护区和资源开发环境引导区五类环境功能区。根据各类环境功能区的体现形式差异或环境管理要求差异,进一步划分为11类环境功能亚区,具体见表1。自然生态保留区和生态功能保育区为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基本生态安全保障,是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区域;食物环境安全保障区、聚居环境维护区承载全区主要人口分布和经济社会活动,重点保障区域人居环境健康和农牧产品生产的环境安全;资源开发环境引导区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障环境安全的重要区域。
图表编号 | XD0025262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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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25 |
作者 | 王晶晶、许开鹏、迟妍妍、葛荣凤 |
绘制单位 |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区划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