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三明市、深圳市、克拉玛依市DRG付费改革试点工作对比》
三明市、深圳市、克拉玛依市3个试点城市推行的是我国自主设计的C-DRG,即《全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规范》[5],推行1年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进展。三明市、深圳市、克拉玛依市DRG付费改革试点工作对比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320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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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15 |
作者 | 刘鹏珍、孙玉凯、成昌慧、马效恩、张慧林、段春红、韩莉 |
绘制单位 | 山东大学附属济南市中心医院、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