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课程体系结构:调整学科专业布局 构建公安教育特色体系——赴湖南警察学院等6所公安院校学习考察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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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学科专业布局 构建公安教育特色体系——赴湖南警察学院等6所公安院校学习考察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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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体系结构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组织人才培养过程的具体安排,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设置相应课程。6所公安院校各系部均有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必须来自公安机关、高校,负责对课程设置进行指导、论证,并有完整的制度体系作保障。通过考察学习,有省属三个本科院校(湖南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和2个省属专科(高职)院校在课程体系结构中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公安通识课、专业课和警体战训课,真正实现“通识教育+专业教育+素质拓展教育”“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特别强调,公安本科院校在设置公安类基础课和专业课时,严格按照公安部下发《公安类专业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和《公安技术专业类本科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行修订。同时,录警考试辅导(公务员考试)、综合模拟测试、公安执法勤务综合训练统一安排在倒数第二学期进行。驾驶技术在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作为专业基础课程开设。详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