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某外派人员个人税务缴纳情况》
注:(1)此处假设为年收入额。单位为人民币元。(2)境内适用税率按《个人所得税法》中综合所得的七级累进税率确定,减除税前扣除额60,000元,假设无其他扣除项目;境外税率假设为单一税率15%;假设无其他扣除项目。(3)此处境外已缴税额应依照(800,000+200,000)x 15%计算得出。
下文示例向我们展示了降低企业税务成本的一种方法。假定一位外派人员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发放工资及补贴80万元,在境外发放派遣补贴20万元,其中雇主承担20%的收入(即境外收入部分)的个税(税额缴纳情况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106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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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15 |
作者 | 卢山 |
绘制单位 | 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