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某黄金矿山2017年缴纳税费及权益金情况》
以某黄金矿山2017年缴纳税费及权益金情况为例,该矿山由于处于生产阶段,前期已缴纳过矿业权出让收益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等,但其税费负担仍占销售收入的26.34%(表1);如果新建矿山,权益金按7%计算,税费负担将超过销售收入的33%。在当前黄金价格“低位振荡”的大环境下,黄金矿山企业的税费负担偏重。
图表编号 | XD0021816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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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9.20 |
作者 | 李亮、王珊珊 |
绘制单位 | 中国黄金协会、五矿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