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韶关市2015-2018年税收收入及减免税费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2015-2017年韶关年鉴及韶关市税务局官网数据整理
“减税降费”是近两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举措。“减税降费”由“税收减免”和“取消或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两个部分组成。减税降费实施伊始,政府和企业更关注的是减税,即税收减免。降费措施主要是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降低社保费率的力度一直不大。目前,各地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在12%-20%之间,从2019年5月开始,全国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逐渐统一为16%[1]。对于“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笔者整理了2015年至2018年韶关市税费收入与减税降费情况(税收收入中不包含海关收入),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71286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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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7.01 |
作者 | 夏桂香、齐伟超、汪磊 |
绘制单位 | 韶关学院商学院、韶关学院商学院、乳源县税务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