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财政压力对非所得税税收收入/GDP的影响》
注:***、**、*分别表示统计量在1%、5%、10%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圆括号中数据为在地市层面聚类的稳健标准误。模型均控制了城市基本变量(包括人口的对数值、城镇化率),模型均控制了年份固定效应和地区固定效应,以2001年地区人口作为权重。
进一步考察非所得税税收细项,表3的第(5)、(6)列表明财政压力对非所得税税收收入的影响渠道主要是增值税征收力度的变化,而营业税征收力度变化的影响则少很多,并且仅在15%的水平上显著。第(7)列验证了农业税减免与所得税收入分享带来的财政压力变化的相关性,结果显示财政压力大的地市在2002年的农业税收入减少更多。本文作者也分析了转移支付占比和财政压力冲击的相关性,发现两者在2002年后都呈现负相关,即财政压力大的地市转移支付增加得少。
图表编号 | XD00110177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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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01 |
作者 | 张原、吴斌珍 |
绘制单位 |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清华大学财政税收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