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高新技术企业与非高新技术企业分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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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境外居留权、机构投资者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基于中国民营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注:***、**、*分别表示在1%、5%和10%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
1.高新技术企业与非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是推动国家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的主力军。本文进一步考察实际控制人境外居留权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与非高新技术企业债务融资成本影响的差异,表6报告了分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非高新技术企业样本中,实际控制人境外居留权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显著正相关;高新技术企业样本中,实际控制人境外居留权与企业债务融资成本的关系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获得境外居留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实际控制人更容易接受新技术、新发展方式的偏好,更加有利于把握海外研发机会(陈春华等,2018)。[25]与非高新技术企业相比,高新技术企业更注重技术创新,因而债权人在评估实际控制人取得境外居留权对企业影响时,可能会考虑到带来的海外研发资源、新技术引进等对企业带来的利好,从而降低对企业违约风险的判断。
图表编号 | XD0010740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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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5 |
作者 | 王雪平、王小平 |
绘制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宜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