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2008-2014年全国各省市税务系统征管效率Malmquist指数》

《表3 2008-2014年全国各省市税务系统征管效率Malmquist指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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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税收征管效率评价及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四分法DEA-Malmquist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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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根据各省2008-2014年年均征管效率Malmquist指数降序排列得出;M表示全要素生产率。

由表3可知,2008-2014年全要素征管效率均值为1.101,年均增速为10.1%,表明我国税务系统税收征管对人、财、物的各种投入,总体上利用程度较好,效率水平整体基本处于较快递增状态。全要素征管效率变动呈现出偏左倒“V”型,增速在2010年达到最高17.2%,之后增速持续下滑,到2013年增速下降到了3.6%,2014年虽有上升但也仅为6.6%。征管效率虽然总体上呈现出递增状态,但各省份区域效率变动差异性较大。征管效率年均提升速度最快省份为福建18.4%,最低为山西0.9%。增速在10%以上的省份有22个,占比70.9%,表明我国大部分省市税务机关征管效率处于快速改善状态;增速在10%以下的9个省份当中,东部占4个,中部占2个,西部占3个。分析还发现,在6年当中并不是所有省份税收全要素征管效率都处于递增状态,2008-2009年有2个省份处于减速状况,2009-2012年所有省份效率呈现出增速状态,特别是2009-2010年和2010-2011年全要素征管效率年均增速15%以上,但2012-2013年和2013-2014年两年共计出现了8个省份全要素征管效率减速的状况。总体来说,2008-2014年至少有25个省份的M值全大于1,表明至少有25个省份税务系统征管效率水平是持续提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