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花卉企业—种植协会合伙制的形成》
资料来源:作者2019年1月的现场调查
2006—2015年间,通海县的花卉种植协会中发展出7个花卉企业(表3)。花卉协会的组织者实际是企业家,组织者除了自己的种植,还提供协会的商业服务。有效盈利的商业服务为企业成立积累资金和经验,因此协会成为企业的孵化器。除了这个模式,另有两个花卉企业与小农的合伙制模式:一是企业成立同时建立协会;二是现有企业与现有协会的合伙。因为有资金支持和规模经营,花卉企业能够扩大种植耕地规模,成为商业化种植企业。通海10个花卉企业合计掌握8080亩土地,平均每个公司800亩,最大的有3500亩,最小的也有50亩。规模化经营能够使企业投入改善种植设施(从而提高花卉品质)和研发玫瑰品种,有企业专业改而从事高产值的玫瑰花苗培育,高品质花卉也使花农受益。企业推动花卉产业链深化发展,专业化生产大幅度提高了花卉产值。
图表编号 | XD0010227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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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6 |
作者 | 朱介鸣、陈晨、游猎 |
绘制单位 |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上海市城市更新及其空间优化技术重点实验室、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