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不同税收征管强度下的影响》
在不同税收征管强度下,风险投资对企业避税行为的影响的回归结果见表7。表7显示,在税收征管强度高的样本中,风险投资对于避税行为的抑制作用是显著的,其税率差异和会计—税收差异分别下降了2.4%和0.008,显著性水平为1%。而在税收征管强度低的样本中,风险投资机构持股变量的影响系数皆有所下降,税率差异下降了0.5%,不显著,会计—税收差异下降了0.008,显著性水平为5%。Suest检验中的卡方检验chi2(1)值分别为2.94和3.1,在10%的水平上显著,表明在不同的税收征管强度下,风险投资对企业避税行为的影响是存在差异的。
图表编号 | XD0010211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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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3 |
作者 | 任家华、郭辉 |
绘制单位 | 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