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创新的供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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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创新实践的发展与生成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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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以何种供给机制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务始终是改革的重点,受公共服务本身性质、政府组织结构、地方财政收入、市场制度机制、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以及公民综合素养等因素的影响,高效、可持续和公民满意度高的供给机制直接关系到创新结果的成败。在深入分析各案例材料后,本文根据公共服务供给创新中政府干预程度、政府制度要求以及服务供给范围这三个维度的强弱将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分为权威机制、市场机制、志愿机制和混合机制四种类型[27-28]。其中,权威机制下公共服务由政府提供,供给过程中政府干预程度高、相关制度控制机制严格,而供给覆盖范围较广;市场机制和志愿机制下公共服务分别由市场和非营利组织提供,供给过程中政府干预程度较低、相关制度控制机制以引导为主,受付费和特定供给地区与目标影响,供给范围相对较小;而混合机制则由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供给方式交叉而成,混合了不同供给机制的特点。在深入研究各创新案例的主要供给机制后,绘制了统计结果如表4所示。表4表明,在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中,权威机制一直占据主体地位,而志愿机制和混合机制被广泛采用,采用市场机制为主的供给机制相对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