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诉访分离改革相关监督部门与第三方参与群体样本基本情况(n=325)》
根据《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3]“中央政法委三个文件”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基于基层社会现代法治理体系的视角,样本选择与设计主要从四个维度:第一,从监督体系、基层诉访分离改革涉及的群体和实施效果等不同层面选择研究对象(见表1、表2)。从表1看,信访当事人及其周边群众占21.85%,县(市)区、乡镇及村(居)委会分管信访及综治干部占36.62%,样本选择主要立足于基层诉访分离改革涉及的群体。第二,从基层诉访分离改革成效、涉诉信访联合接访中心、第三方参与群体、基层诉访分离改革困境等不同视角设置问卷(见表3-7)。第三,以案件执行难、非法上访难以遏制、案件终而不结等不同维度分析基层诉访分离改革困境(见表4、表6)。第四,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法律制度完善等不同架构探寻影响基层诉访分离改革的因素。
图表编号 | XD00101345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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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0.25 |
作者 | 伍万云、潘孝明、詹瑞明 |
绘制单位 | 安徽省信访与社会综合治理研究中心、中共宣城市委党校、中共宣城市委党校、中共宣城市委党校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