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A方案和B方案正常经营年份的经营数据》
金额单位:元
假设图2中的A、B方案代表投资规模相同的两个不同的公司,根据图2,可以认为在相同销量水平下比较经营杠杆的高低是合适的,比如图中的a点和b点;但销量水平有差别的情况下进行比较并不合适,比如图中的a点和c点;特别是当销量很大时,虽然得出的DOL差不多,但不代表投资模式/成本结构差不多,如图中的d点。该案例是因为同一家公司选择不同的经营模式,因此销量相同,可以比较。但目前很多学者直接用不同公司的DOL进行实证分析,笔者认为并不合适,DOL在不同公司间有可能不可比。若要DOL在不同公司间可比,则需满足以下可比条件:在投资规模相同的情况下,应该控制销量相同或接近;若投资规模不同,则为了剔除投资规模的影响,应控制“销量/总资产”相同或接近。本文把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公司称为“可比公司”,DOL只有在可比公司间比较才有意义。
图表编号 | XD001012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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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08 |
作者 | 曾海花、邵希娟 |
绘制单位 |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管理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