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中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推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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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的变迁与展望——基于政策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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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持续深入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见表1)。其次,职业教育专项政策对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倾斜扶持力度持续加大。自2010年起,大力发展西藏和新疆等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每年都列入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的年度工作要点,包括办好西藏、新疆内地中职班、推广“9+3”免费职业教育、推进南疆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全覆盖、加强职教集团对口支援滇西、西藏和四省藏区等具体举措。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加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善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继续办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建设一批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示范专业点。”同年,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强调,中央和省级政府、发达地区持续扶持和支援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合作等形式促进民族地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的改善。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加大对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的政策、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经费投入向民族地区倾斜,办好内地少数民族中职班,落实东西协助计划。再次,民族教育领域相关政策对民族职业教育发展进行了系统的规划。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于2015年召开后,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将“普职比大体相当,中职免费基本实现”写入民族教育发展目标,具体举措包括在民族地区优先设置与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职院校,加快推进中职的布局调整、质量提升、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招生改革、对口援助等,并且明确民族地区中职免学费、对口支援的条件保障和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