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福建省县域主体功能定位和开发强度阈值管控指引》

《表3 福建省县域主体功能定位和开发强度阈值管控指引》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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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管控的方法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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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不同层级的管控主体实施国土开发强度的总量和过程双重管控,有效引导和约束国土空间开发建设行为,制定开发强度控制、空间调整指引、开发行为规范等管控措施。例如针对县域管控主体,阈值管控内容包括:(1)总量管控。针对城市化地区(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按照福建省的总可开发强度、已开发强度和剩余开发强度及其在不同主体功能定位下的阈值分布特征,遵循上位规划明确的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分类确定国土开发强度阈值。优化开发区域的国土开发强度通常为高强度或者较高强度;重点开发区域为中等强度及以上;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通常为低强度(表3)。(2)过程管控。按照国土开发强度总量、开发现状以及未来潜力,针对不同县域按增幅分类制定国土开发强度增长过程管控要求。重点开发区域的国土开发强度的增幅通常为快或较快;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发强度的增幅为慢;优化开发区域开发强度的增幅为中速及以下。在镇域层面,分布在中心城区的镇域国土开发强度一般为高强度或较高强度,重点镇一般为中等强度及以上,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占比较高的一般控制在中等强度及以下(图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