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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解释法律问题的决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授权常务委员会制定单行法规的决议2

中央金库条例3

国营企业资金核定暂行办法5

东北区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暂行管理规程10

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扩大)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14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30

工业生产合作社章程准则(1952年9月修正草案)38

工艺合作社基层社示范章程(草案)51

中共中央关于批准中央手工业管理局、中华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总社筹备委员会“关于第四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的指示69

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71

李维汉:关于“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的说明76

国务院关于在公私合营企业中推行定息办法的规定86

国务院关于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的时候对财产清理估价几项主要问题的规定88

财政部对公私合营工业企业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91

天津市人民政府粮食管理局对粮食代销店管理办法95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97

薛暮桥:“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起草经过及其说明104

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114

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137

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施行细则140

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143

户口登记暂行办法(草案)146

商标注册暂行条例150

商标注册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54

天津市商标登记暂行管理办法157

未注册商标暂行管理办法160

附:条文说明163

华北区金银管理暂行办法1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国家货币、票据及证券出入国境暂行办法165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166

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168

无线电器材管理暂行条例171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173

国营与公私合营企业间土地征用、调拨及企业用地估价投资的处理179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适当的处理林权明确管理保护责任的指示180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财产的指示181

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关于反革命罪犯家属“个人之所有的财产”范围的解释182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关于填发土地房产所有证的指示183

修正北京市城区房地产权登记暂行规则185

北京市人民政府处理城区无主房地暂行办法188

遗失、漂流、埋藏物暂行管理办法190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古文化遗址及古墓葬之调查发掘暂行办法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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