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法概要》求取 ⇩

前言1

译者前言1

第一部分 宪法第一条修正案和大众传播3

第一章 宪法第一条修正案透视3

一 导言3

二 宪法第一条修正案的背景、理论和趋向4

(一)背景4

(二)宪法第一条修正案的理论和检验标准5

(三)当前最高法院的趋向14

三 对表达的事先约束和事后处罚之间的两分法18

(一)经济利益和信息交流之间的冲突20

四 作为财产的信息20

(二)版权和第一条修正案21

第二章 诽谤和大众传播30

一 相互冲突的利益30

二 普通法上的诽谤31

(一)定义和要素31

(二)书面和口头诽谤之间的比较35

(三)责任理论39

(四)法律补偿40

三 普通法中的辩护41

(二)特许权42

(一)真实性还是“正当理由”42

(三)公正评论47

(四)局部辩护48

四 新的符合宪法的诽谤法50

(一)《纽约时报》公司诉沙利文案50

(二)“《纽约时报》案”的影响52

(三)“《纽约时报》案”的结果53

(四)格茨诉韦尔奇案的公共人物--私人个人之间的基本区分56

(五)“格茨案”的广泛意义58

(六)公共人物--私人个人的区分58

(七)事实--意见两分法63

(八)“格茨案”给媒介造成的具体问题64

(九)“格茨案”提出的问题65

(十)试图“规避”“《纽约时报》案”的努力及其30年后的再次确认66

(十一)非媒介被告和公众关注的事项69

(十二)新闻记者在诽谤诉讼中请求的其他宪法特权70

第三章 隐私和大众媒介74

一 导言74

二 普通法的历史及发展74

三 今日普通法75

(一)占用76

(二)侵扰81

(三)虚假曝光87

(四)隐私真相的公开透露91

(五)四种类型的侵犯隐私的共同特点100

第四章 对猥亵表达的约束101

一 一般理论101

(一)定义问题101

(二)背景101

(三)近代学说的发展102

(四)关于猥亵的最后论述:米勒诉加州案103

(五)“米勒案”、“巴黎成人剧院案”和“詹金斯案”的影响107

(六)新方法遇到的困难108

(七)其他猥亵标准109

(八)女权主义者关于反对以色情描写妇女,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的建立111

二 限制有关两性表达的重要和特殊的领域113

(一)电影113

(二)邮件和海关检查116

三 事后刑事制裁117

第五章 出于国家安全目的对新闻出版的约束119

一 冲突119

二 法律背景119

三 《纽约时报》公司诉合众国案120

(一)扣留护照124

四 对出版的其他约束124

(二)立法性禁止125

(三)合同住禁止125

(四)新闻封锁127

(五)刑事指控及其威胁128

五 防止危险人物和材料入境130

第六章 新闻出版自由和公正审判的矛盾132

一 存在的问题132

(一)简介132

(二)案例研究:谢泼德诉马克斯韦尔案133

(一)诉诸司法程序手段136

二 解决问题的方法136

(二)限制媒介取得有关未决法律事宜的信息的权利137

(三)对新闻媒介的事先约束139

(四)对新闻媒介的事后刑事处罚144

第七章 采集新闻和信息自由146

一 导言146

二 《信息自由法》147

(一)历史背景147

(二)原始《信息自由法》的实施147

(三)对《信息自由法》的修正148

(四)涉及《信息自由法》的9条免责的诉讼149

(五)对《信息自由法》的评估157

(六)将《信息自由法》适用于电脑档案158

三 以个人隐私的名义限制获得权的立法159

四 公开会议--公开记录立法160

(一)“阳光照耀”下的联邦政府160

(二)各州关于公开会议的法律160

五 媒介进入政府限制出入的地方和机构的权利161

六 媒介进入法院及获得司法记录的权利163

(一)进入审判诉讼的权利163

(二)进入预审诉讼的权利166

(三)获得在司法程序中提出的证据的权利168

第八章 新闻记者的特权、传票、因藐视法庭引起的传讯和搜查及没收169

一 传票相对于特权的请求169

(一)当代问题169

(二)法律背景170

(三)“布兰兹伯格案”-“帕波斯案”-“考德威尔案”三部曲173

二 新闻记者的庇护法180

(一)州的庇护法180

五 在新闻编辑室进行的搜查和没收对新闻采集的影响180

(二)对新闻记者的行政保护:司法部的指导准则182

三 新闻消息提供者提起的诉讼183

(二)藐视的种类185

四 无特权的拒绝作证藐视罪185

(一)特权的实际重要性185

(三)藐视对新闻记者的影响186

(四)因藐视引起的传讯和监禁新闻记者的选择办法186

(一)佐彻诉《斯坦福日报》案188

(二)“佐彻案”之后的联邦立法190

第九章 对商业用语的管理191

一 宪法历史191

二 “中央赫德森案”中由四个部分组成的对商业用语的分析193

三 禁止为合法产品做广告的企图199

(一)律师做广告:案例研究200

四 职业广告的特殊问题200

(二)律师做广告案件对其他职业的影响204

五 公众获得私人广告媒体的权利205

六 州的法规性管理205

七 联邦的法规性和行政管理206

(一)联邦贸易委员会206

(二)联邦通讯委员会211

第二部分 对电子大众媒介的管理215

第十章 联邦通讯委员会:为与不为215

一 联邦通讯委员会的历史215

二 联邦通讯委员会的权限217

三 联邦通讯委员会的组织结构219

四 频率的分配220

五 联邦通讯委员会管理广播的司法基础221

六 广播权的性质225

七 联邦通讯委员会在管理广播中的职能227

八 联邦通讯委员会的许可证发放政策227

(一)频率分配228

(二)申请人必须做出的证明--基本条件232

(三)申请的处理246

(四)非申请者参与申请程序246

(五)资格条件比较:选择的必要性249

(六)“现金结算政策”257

(七)作为发放许可证办法之一的随意选择259

第十一章联邦通讯委员会对广播活动的控制261

一 政治广播261

(一)“使用”262

(二)法律上合格的候选人264

(三)“相同时间”要求的免除265

(四)合理使用权267

(五)最低单位收费270

(六)审查制度273

(七)及时提出要求的必要性274

(九)“赞普尔理论”275

(八)发表政治性社论275

二 “公正理论”276

(一)个人攻击规则279

三 猥亵、有失体面和暴力280

四 抽彩中奖283

五 黄金时间获得权规则和“芬辛”规则284

六 主办人身份证明规则:“反间接贿赂”和“反受贿主持人的偏见报道”要求288

七 竞赛289

八 公共广播290

第十二章 有线电视和新技术294

一 有线电视294

(一)管辖范围295

(二)有线系统所有权299

(三)版权问题305

(四)信号传递规则308

(五)内容管理316

二 高清晰度电视318

三 多点位分配服务319

四 卫星共用天线电视322

五 直播卫星322

六 家庭卫星天线325

七 电子出版(电视文本)326

1997《大众传播法概要》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美)T.巴顿·卡特(T.Barton Carter)著;黄 1997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

高度相关资料

大众传播概论(1998 PDF版)
大众传播概论
1998 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
大众传播模式论(1987年02月第1版 PDF版)
大众传播模式论
1987年02月第1版 上海译文出版社
大众传播媒介(1996 PDF版)
大众传播媒介
1996
大众传播通论(1989 PDF版)
大众传播通论
1989 北京:华夏出版社
大众传播学译丛  传播模式(1988 PDF版)
大众传播学译丛 传播模式
1988 正中书局
大众传播论(1993 PDF版)
大众传播论
1993 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
大众传播学总论(1993 PDF版)
大众传播学总论
1993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大众传播学理论(1991 PDF版)
大众传播学理论
1991 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
美国大众传播(1977 PDF版)
美国大众传播
1977 台湾商务印书馆
大众传播学(1992 PDF版)
大众传播学
1992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大众传播学译丛  人类传播(1989 PDF版)
大众传播学译丛 人类传播
1989 正中书局
大众传播学(1963 PDF版)
大众传播学
1963 建国出版社
大众传播法手册  全1册(1992 PDF版)
大众传播法手册 全1册
1992 国立政治大学国际关系研究中心
大陆大众传播法规汇编(1996 PDF版)
大陆大众传播法规汇编
1996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大众传播学理(1982 PDF版)
大众传播学理
1982 华欣文化事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