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旅游业的税负影响及税收筹划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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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旅游业的税负影响及税收筹划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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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营改增对旅游景区的税负影响。营改增前景区门票收入按文化业3%的税率、观光车和客运索道等收入按服务业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门票与客运索道收入统一执行“文化服务业”3%或者6%的税率,其税负影响与旅行社类似,营改增在一定程度上是会使得税负只减不增。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额较大的旅游景点,总收入以门票收入为主,门票收入大概会占总收入的90%,具备抵扣其固定资产项目进项税的条件,在投资初始阶段税负会表现出下降。但由于旅游景区主要是以自然景观为主,固定资产可抵扣项目不多,人力成本占据主要部分,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人力成本不能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其员工全都源于劳务派遣公司,由公司开具专用发票。因此,营改增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比如旅行社)建议使用差额计税法,这样可以有效降低其应缴纳的税费,与此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扣除交通、餐饮等相关成本时,相关扣除依据必须要充足;而作为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下影响其税费变化的关键则是可抵扣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获取相关发票才能有效降低应缴税费从而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