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临床学科带头人评价指标体系及指标权重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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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菲专家咨询法在构建临床学科带头人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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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调查中,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专家同意率均在80%及以上,专家认为指标设置较为全面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因此,一、二级指标数量及名称均没有变动。三级指标中,“表扬事迹报道”、“志愿者、下基层、援疆援藏经历”、“主持'三基'考试考核”、“其他刊物”、“专业网站编委(学术总监、总顾问)”、“专业报刊专栏撰稿人”6个指标的专家同意率分别为65%、55%、60%、55%、60%、65%,均<70%,因此综合专家意见,将上述6个指标删除。指标“纠纷投诉情况”的专家同意率为75%,但有7位专家认为“人文素养”属于软性指标,不好量化考核,可以作为辅助考核指标,认为不应下设三级指标,因此,综合专家意见,将“纠纷投诉情况”指标删除。“职称职务”下设3个三级指标但有4名专家建议增设“是否为国家、省市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三级指标,专家认为带头人所领导的学科是否为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重点学科对于评判学科带头人的领导能力具有较大意义,可以更加体现评价体系的全面合理性,因此,经研究小组讨论,增设“国家、省市级学科带头人”三级指标。指标“甲类手术成功率”的专家同意率为90%,但是有5名专家建议修改为“四级手术比率”,目前手术分级为四级,且成功率不好统计,结合专家意见,用“四级手术比率”替换“甲类手术成功率”。三级指标变动情况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