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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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实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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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0年末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异1600-1450.592=(2000-400)-(1813.24-362.648)=(2000-1813.24)-(400-362.648)=(186.76-37.352)万元。2010年初税法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为2000万元,会计确认的固定资产原值1813.24万元,两者差额为186.76万元,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46.69万元。2010年税法年折旧额比会计多出37.352万,固定资产税法和会计原值差异186.76万元中转回37.352万元,递延所得税转回9.338万元。2011年末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差异=(2000-400-400)-(1813.24-362.648-362.648)=(186.76-37.352-37.352)万元,说明在该年度,差异再次转回37.352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再次转回9.338万元。以后年度随着固定资产折旧差异的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随之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