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我国高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载体 (横向比较)》
通过横向比较我国高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的披露载体(表3),容易发现我国高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中的多数企业在选择对外披露碳会计信息载体时遵循一致性原则。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民丰特纸股份有限公司在2014年选择在年报的董事会报告部分对外披露碳会计信息,而该公司在2014年的前后几年都是在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对外披露的,这其中的原因其实并不难发现。通过翻阅民丰特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的社会责任报告,我们可以发现民丰特纸股份有限公司在2014年由于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未批先建、二氧化硫等超总量排放而受到处罚,但这一点在企业2014年的年报重要事项中并未提到,这就说明民丰特纸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维护其社会责任形象,选择隐瞒可能对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的碳会计信息。然而,正是这种突兀的变化,反而会让报告使用者因心中存有疑惑而去查阅大量资料信息,找出企业该行为的动机,最终影响了民丰特纸股份有限公司长期以来树立的社会责任形象。这可能与企业会计人员的碳会计专业技能还有待提升有一定的关系。
图表编号 | XD00959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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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9.10 |
作者 | 杨方蕾 |
绘制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