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我国高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碳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横向比较)》
从表7可以看到几乎上述每家企业都会对外披露企业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而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虽有少数企业会提及由于低碳经济,企业面临的风险与机遇,但是虽然企业对外披露的碳会计信息中提到这一点,也只是提出企业认识到由于低碳经济以及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而面临着风险,并没有具体地说明企业面临这些风险而采取的措施。值得一提的是,上海石化和中煤能源这两家高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情况。如上海石化在其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中写到“公司在2014年通过节能减排盈余碳配额100万吨,通过协议转让交易12万吨,通过挂牌交易4900吨,为促进温室气体减排做出了贡献”。又如中煤能源在其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中提到“2014年,北煤机公司对2013年碳排放富余量进行交易,共交易2.85万吨,均价53.57元/吨,直接创收151万元。本年的碳交易配额为6.41万吨,预计可富余3万吨”,这都说明企业通过节能减排出售盈余的碳配额可以为企业带来额外的收益,同时为企业树立了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这有助于促进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有所作为,激发企业对外披露碳会计信息的积极性。此外,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民丰特纸在其2016年环境报告书中,披露了其受到的行政处罚,这说明该公司并不是只对外披露利好的碳会计信息。
图表编号 | XD00959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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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9.10 |
作者 | 杨方蕾 |
绘制单位 | 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