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80—1997年撤县设市发展情况》

《表2 1980—1997年撤县设市发展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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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乡村地区行政区划调整实践:历史演进和经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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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暴景升:《当代中国县政改革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94页

1993年设施标准调整后,这一区划调整手段为更多区域所采用,区划改革和层级架构改革持续推进。与此同时,撤县设市热潮也引发了一些问题,其中的重要一点是设市标准过低,导致许多新设立的市属于“单区市”,这不仅偏离了原有的设市目的,还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增加了行政层级,影响了行政效率和公共资源利用效率的提升。此外,“设市热”也容易引发地级市与县级市间的恶性竞争,导致产业同构等问题。为规避县改市可能带来的风险,国务院于1997年作出决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暂时停止这一区划调整手段的审批工作。由此,撤县设市工作陷入停滞。表2反映了1980—1997年间,中国撤县设市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