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农村实用人才统计范围和标准》
在人才工作实践中,各地农村实用人才的统计标准并不统一。在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中,农村实用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作出贡献、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1]。2004年,农业部党组“关于报送《农村实用人才统计指标体系研究报告》的函”中,农村实用人才被划分为生产能手、经营能手、能工巧匠和农民技术人员4类。2008年,农业部提出了新的统计方案,规定农村实用人才包括生产型人才(原生产能手)、经营型人才(原经营能人)、技术服务型人才、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5个大类。对于各类人才的统计范围和标准,也给出了具体的规定。详细内容见第11页表1。
图表编号 | XD009483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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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10 |
作者 | 刘选会、李文君、杨兴 |
绘制单位 | 西安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陕西创新人才发展研究院、陕西创新人才发展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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