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中欧粮油产品中汞的限量值对比》
汞为全球性有毒污染物,2013年通过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目的对全球范围内所有与人为活动有关的汞及其化合物的使用、排放和释放进行管控,而我国对全球汞排放的贡献超过1/3,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汞生产国和消费国[9]。欧洲食品安全局设定甲基汞的可容许周摄入量为1.3μg/kg bw,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JECFA)制定的为1.6μg/kg bw[10]。欧洲食品安全局认为粮油产品中甲基汞含量较少[5],对人体健康影响很小,所以没有为其设定限量值。而中国根据自身国情,由于土壤及大气等的汞污染较为严重,导致粮食作物中汞富集,因此为谷物及其制品、婴幼儿食品中的汞制定了限量值(表4)。一方面建议中国参考欧盟的污染防控措施,切实减少环境中汞的污染,另一方面,由于汞是一种全球性的污染物,建议欧盟参考膳食摄入量,持续监测谷物及其制品中的汞含量,以确定制定其汞限量值的必要性。
图表编号 | XD0094181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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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0 |
作者 | 翟晨、李梦瑶、时超、杨悠悠 |
绘制单位 | 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新疆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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