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中欧粮油产品中砷限量值对比》
表3为中国与欧盟关于砷的限量标准情况,通过对比分析,建议中欧在修订砷限量值标准时可考虑以下四点:第一,砷的毒性与其存在形态有很大关系,有机砷毒性远远低于无机砷,砷的毒性主要取决于无机砷含量[7],因此,欧盟仅针对无机砷设定了限量值,而中国根据国情及检测成本等现状,对部分产品仅设定了总砷的限量值,且限量值相对较高,建议中国参考有机砷的摄入量及其对人体的危害,考虑是否需要增加部分产品的无机砷限量值;第二,针对米及其制品,建议中国细化大米、糙米及米制品的无机砷限量值;第三,降低婴幼儿辅助食品中的砷的限量值;第四,由于水稻相比于其他农产品更容易从水和土壤中吸收砷并积累,因此大米中无机砷含量相对较高,约是小麦和玉米的10倍、大豆的100倍[8],建议欧盟长期监测其他谷物、油料作物及特殊膳食用食品中砷的含量,若存在砷含量过高现象,则需为这些品类的砷设定限量值。
图表编号 | XD009418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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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20 |
作者 | 翟晨、李梦瑶、时超、杨悠悠 |
绘制单位 | 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新疆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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