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美国和日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对比分析表》
纵观国际,日本和美国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推广上最为先进,值得我国借鉴。其中,美国模式下,政府不参与具体业务,仅为业务进行提供必要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日本模式则是政府主导型的,政府干预贯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始终。现对两种模式进行描述性概括和比较,如表2。
图表编号 | XD00930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3.20 |
作者 | 初海英 |
绘制单位 | 内蒙古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纵观国际,日本和美国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推广上最为先进,值得我国借鉴。其中,美国模式下,政府不参与具体业务,仅为业务进行提供必要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日本模式则是政府主导型的,政府干预贯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始终。现对两种模式进行描述性概括和比较,如表2。
图表编号 | XD00930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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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20 |
作者 | 初海英 |
绘制单位 | 内蒙古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