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喜洲门楼的类型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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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学视角下大理喜洲民居“门楼”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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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学在建筑形态构成中的运用具体体现为“形式—类型—新形式”,“具象—抽象—具象”的过程[16],即将喜洲门楼形制的上、中、下三个组成部分的基本类型进行提取并重新组合,可以发现现有的门楼形式都可由基本类型组合而成。而之前没有出现过的门楼形制也可由3个组成部分进行排列组合而。但“类型”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时代、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地变迁,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总会有特定的历史痕迹[14]。因此类型组合要放在特定的语境去解读和发展,它是一种创造而非机械复制的过程。比如:若组成方式为A6+B2+C2,西式的拱券与中式的木雕花枋相结合,相对而言组合效果较为生硬,且在构图和材质上有一定的冲突,由此可见,并不是每种方式都可以很好的进行利用,但若想对喜洲门楼进行传承,也可以经过改良和变形让这些建筑元素可以进行更好的融合来符合当代审美[17]。因此在下表中将排列组合的情况列出,希望组合而成的新形制可作为现代门楼建筑发展的一种参考,如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