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互联网使用对性别工资影响的内生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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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使用能否减小性别工资差距——基于CFPS数据的经验分析》
考虑到可能存在互联网与性别工资呈反向因果关系而引起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参考已有文献,选取个体所在社区或村居层面的互联网普及率作为工具变量进行内生性检验(Agarwal,2009;王鹏,2014)。其内在机理是,一方面,互联网普及率可以间接反映出该地网络基础设施状况,是决定个体上网的必要条件,并且临近居民上网可以通过“同群效应”对个体网络使用产生影响,符合IV的相关性假设;另一方面,互联网普及率不会直接对个体的工资产生影响,符合IV的外生性假设。本文运用2SLS方法进行再估计,表7第一阶段模型的结果显示,在全样本和分性别样本中,互联网普及率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随着周围居民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个人上网的概率也会增加。同时,第一阶段回归的F值均大于10,即排除了存在弱工具变量的可能。从第二阶段的结果来看,互联网对工资的影响系数显著为正,并且要大于直接使用OLS法的估计结果,这与已有的研究结论相一致。本文认为,互联网普及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地区的经济状况,可能会对个人的就业机会产生影响,但内生性问题的存在可能会使得互联网对工资影响被低估。但可以肯定的是,使用互联网能带来工资溢价,并且从系数大小来看,对于女性的影响相对较大。
图表编号 | XD00914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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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03 |
作者 | 毛宇飞、曾湘泉、胡文馨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