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一带一路”沿线省份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数量(不完全统计)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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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能源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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囿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制度的差异化和法治意识的不健全等因素,参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法律风险巨大,加之能源合作形式的多元化,使得我国急需一批卓越的涉外法治人才充实到“一带一路”的建设中。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指出,我国涉外法治人才的匮乏已成为掣约我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一个因素,且该现状与我国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有直接关系。[2]据司法部统计,目前我国能够熟练处理国际法律服务业务的全国约3000人,占整个中国律师队伍的1%。涉外律师的总数都如此不足,更不用说懂得能源专业知识的复合型涉外能源法治律师的数量与占比。据统计,目前有来自22个国家和地区的245家律师事务所在中国设立了323家代表机构,派出代表600多人,聘用雇员2800多人,收入总额将近60亿元。[3]而中国目前只有26家事务所在境外14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39家分支机构,一共派出律师78人,聘用当地律师200多人。表1展示了“一带一路”战略沿线省份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如表所列,“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尤其是西部省份的律所与律师相比于东部地区数量明显不足,基数尚且不足,更难有效地为“一带一路”战略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