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A品牌稳定性评价:医院内POCT血糖室间质量评价方法的建立》
注:-表示该项无数据
分别在血浆配制完成后,于0、2、4、24、48、72h(4℃保存)分别使用A/B品牌便携式血糖仪检测血糖浓度,按照从低浓度到高浓度顺序进行检测,每个样本测定3次,取均值进行计算。以0h作为基准,A品牌最大偏差-8%,B品牌最大偏差-9%,见表2、3。
图表编号 | XD008835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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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30 |
作者 | 宋蓓、周志男、王丹、鲁静、蔡卫新、姜悦、张国军 |
绘制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检验科、北京市免疫试剂临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务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检验科、北京市免疫试剂临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检验科、北京市免疫试剂临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护理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务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检验科、北京市免疫试剂临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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