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0-2017年上海市部分地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与改发比例》

《表1 2010-2017年上海市部分地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与改发比例》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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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专业金融审判机构建制的评析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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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1可以看出,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庭展现出高度专业化的审判水平,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率和改发率均在7个基层法院中最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该类案件的审判质效最高,与其专业化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相吻合;闵行区人民法院虽然在金融审判建制上高度专业化,但其金融案件的上诉率居中、改发率最高,似乎并没有达到金融审判建制高度专业化的初衷;奉贤区人民法院作为金融审判建制中度专业化的基层法院,其金融案件的上诉率和改发率均较高,审判质效似乎亦未与其建制专业化程度相匹配;而徐汇区人民法院作为金融案件在传统商事审判庭中随机分案的基层法院,虽然其金融审判建制的专业化程度最低,但金融案件的上诉率和改发率均较低,表现出了相对较高的专业审判质效;长宁区人民法院作为金融审判建制低度专业化的基层法院,虽然其金融案件的上诉率最高,但改发率却比较低,考虑到启动上诉程序的主动权在于当事人,较低的改发率让人仍然有理由相信其审判质效的专业性高于其审判建制的专业性。综上所述,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上诉和改发情况来看,基层法院金融审判建制专业化的提升并不一定能有效地降低金融案件的上诉率和改发率。影响审判质效的根本因素还是在于审判人员的专业水平。有了高水平、专业化的合议庭或者审判人员,即使不单独设立金融审判庭,也能够保障金融案件审判的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