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0-2017年上海市部分地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改发原因》
案件改发的常见原因包括新证据、实体瑕疵、事实错误、程序瑕疵、法律适用错误以及其他原因。2010年1月至2017年9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二审改发案件中,新证据占比最大,远高于其他原因所占比例(见表2)。鉴于新证据未在一审中提交,与案件审判质效关联度较低,在此暂不探讨。本文将实体瑕疵和事实错误合并为实体错误,与程序错误进行区分,并将实体错误、程序瑕疵和法律适用错误三类错误进行加总,合称为“错案”。
图表编号 | XD0087314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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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1 |
作者 | 陈冲、丁冬 |
绘制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