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距离协调发展度评价标准等级和湖泊健康等级划分》
本文以距离协调发展度中“协调性最佳状态”为原则,建立湖泊健康评价标准等级,参考距离协调发展度等级[15,19]划分方法,结合“压力-状态-响应”模型,将生态完整性和社会服务功能2个系统的湖泊协调发展度与湖泊综合发展水平划分为:协调发展区间(0.70~1.00)、过度发展区间(0.30~0.69)及失调发展区间(0~0.39)3大类10小类,并将湖泊健康评价划分为与协调发展度区间相对应的5个等级,分别为:很健康(0.81~1.00)、健康(0.61~0.80)、亚健康(0.41~0.60)、不健康(0.21~0.40)、病态(0~0.20),以此构建湖泊健康管理的综合评价体系,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86691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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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邹兰、高凡、马英杰、何兵 |
绘制单位 | 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