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中国区域协调发展度等级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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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测度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八大综合经济区视角》
其中,C(N)表示N个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水平;I1,I2,?,IN表示各个地区的同类单一指标值,两两比较协调水平,最终得到包含N个地区的区域协调发展水平。C(N)∈[0,1],该值越大表示区域发展越协调,当取值为0时,意味绝对不协调;当取值为1时,意味绝对协调。根据以上测度模型,首先,利用八大综合经济区相关指标数据测度全国五个子系统协调水平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整体水平;其次,利用每个综合经济区所包括的省域单元相关指标数据分别测度八大综合经济区协调发展水平。为便于考察,参考张燕和魏后凯(2012)的划分标准[23],将协调度设定为三个等级(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5854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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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张超、钟昌标 |
绘制单位 | 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宁波财经学院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