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今文《尚书》人称代词格、数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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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称代词中语法范畴的形态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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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6可知,“余”为第1人称单数,多作主格,“朕”为第1人称单数,多作领格,“我”为第1人称复数,多作主格。钱宗武[52]说:“甲文、金文有‘余’无‘予’。《尚书》、《论语》、《孟子》则有‘予’无‘余’。先用‘余’,后用‘予’。‘予’笔画简约,周秦以后渐以代‘余’。”在数的分化上,张玉金[53]与其结论一致:第2人称代词有“汝(单数)、乃(单数.领格)、尔(复数)”,但用例极少。第3人称代词一说跟指示代词“之”同形。一说尚未发现,但有指示代词“之”[51]。两说实际无冲突。这也印证了先有第1人称,后有第2人称,最后有第3人称的发生学序列,且印证了数是人称代词中的必有范畴。最早传世文献今文《尚书》里,仍有较明显的格、数分化,将钱宗武[52]统计的今文《尚书》人称代词用例数归总并进一步细算,得表7。